市环境监察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雾霾天气
首先召开局务会议。11月5日,早上空气质量AQI指数一度达到160以上,超过了重污染限值,全市陷入一片雾霾之中。市环境监察局紧急召开会议,就如何应对雾霾天气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各科室要死看严管,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一是要加大超标企业的查处力度。各科室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重点企业自动在线数据传输和超标情况,一旦发现超标,要及时调查处理。二是要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管理。会议明确只要空气AQI指数的数据超过150,就要马上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企业限产限排、降低生产负荷。燃煤企业在降低负荷的前提下,要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的煤,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要加强秸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巡查小组,深入到农村各场乡镇街道进行巡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给市蓝天办,由蓝天办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罚。
其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接到任务后,各科室积极采取行动,深入到企业和农村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降低生产负荷,燃煤企业使用低灰分和低硫分的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效降低空气污染。今冬,市环境监察局将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常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超标排放的违法问题,确保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王德明)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