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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局针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秸杆禁烧力度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209
    进入冬季取暖期以来,我市一度出现雾霾天气,不良天气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市环境监察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除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执法外,还加大了秸杆禁烧的工作力度。首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部署落实。临近取暖期,市环境监察局就事先召开局务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相关规定。会议要求,各相关科室要加大巡察巡视力度,协助县区、经济区死看死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一定要把秸杆禁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其次,层层签责任状,宣传教育到人。为了将秸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与各县区、经济区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秸杆焚烧现象,要严肃处理,坚决问责。各县区、经济区也纷纷行动起来,大洼区在水稻主产区拉出横幅,大造舆论声势,让秸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今年冬明春秸杆禁烧工作的落实到位。第三,强化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会议要求,各相关科室及时深入县区、经济区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检查秸杆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从检查结果看,不少乡镇、街道今年调整了水稻收割方式,机械收割杜绝了去年只收稻穗,留下30cm以上的稻秸,让农民没有办法不进行焚烧处理等诸多问题。今年一部分水稻采取的是手工收割,稻茬留的很低;另一部分是机械收割,稻茬留的普遍低于15cm以下。检查还发现,大洼区有的地块已经进行了机翻,从根上解决了秸杆焚烧的问题。截止日前,只有盘山县发生两起秸杆焚烧问题,经过调查是由于农民在收割时抽烟不小心引燃了玉米秸,而发生了火灾,其他时间没有发现秸杆焚烧问题。下一步,市环境监察局将会同各县区、经济区环境监察部门继续做好监督执法工作,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分别下到各个县区、经济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责任情况,一旦发现秸杆焚烧案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市蓝天办,由蓝天办进行全市通报。(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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