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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区县体制改革激发区县活力的若干意见》积极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0 浏览次数:188

     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区县体制改革激发区县活力的若干意见》(盘委发[2016]12号),按照《关于深化区县体制改革激发区县活力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盘委办改发[2016]3号)市环保局关于“推进环保机构监测检查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任务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推进,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积极协调市直23家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与区域“十三五”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相衔接融合,有效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现已完成对市直相关单位前期调研和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汇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规划初稿,实现到2020年,努力将盘锦建成碧水蓝天、绿色低碳、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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