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初审
8月2日盘锦市环保局领导、相关科室、盘锦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编写组对盘锦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方案初稿进行了审议。
首先由编写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孟庆佳博士,对“盘锦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做了详细介绍。然后与会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区划方案的必要性,编写原则及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商议。最后李勇局长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区划方案要结合现状谋划深远。
二、区划方案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即要符合省厅对我市近岸海域的要求,还要充分考虑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
三、区划方案要有相关法律和数据的有力技术支撑,又要与《盘锦市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 港口规划相吻合。
四、区划面积要考虑以后的监管及开发利用。
五、要做好下一步的保证措施,确保近岸海域水质达标。
盘锦市环保局局长李勇,副局长尹韬,辽东湾新区环保分局局长刘忠良,辽河办主任刘凤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鑫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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