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环保局多措并举 确保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 发布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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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汛期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积极应对汛期发生环境灾害,保障群众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县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专题部署汛期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
制定汛期环境监管方案,加大在汛期的污染源排查力度和大雨过后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巡查力度,增加环境监察频次。向各镇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的函。
7月5日至6日,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全县10个镇,对县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源地,限期整改落实,要求各镇政府完善汛期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采取措施。
强化对危险废物、工业固废的环境管理,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贮存场所开展环境安全检查。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群众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采取多项措施并举,确保在大雨、暴雨等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事件后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污染防控工作,保障汛期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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