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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来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

     7月25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环保厅督查小组一行对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督查。市政府副市长白光、副秘书长张志坚,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次督查。

    市环保局局长李勇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向督查组做了汇报。近年来,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各项重点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淘汰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43台,完成率为60%。淘汰黄标车2119台,铺设燃气管线137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燃气,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全市82.5%的公交车实现了油改气,出租车全部用上了天然气。强化扬尘监管,城市扬尘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增加城市软覆盖和水面建设为重点,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目前新增绿化软覆盖面积106公顷。上半年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6.5%和21.2%。二是高度重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高科市长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完成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白光副市长多次深入到实地现场办公,调动各区县、各经济区多方力量,抓紧落实。截止到6月底,我市上报省政府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651项中,已完成645项,占项目总数的99.1%,其中282项完成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完善类157项,整改规范类125项);有6家由于采暖、化工园区规划环评等客观制约性问题需申请延期整改;有347项给予淘汰关闭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工作;未批在建的16个项目全部完成了环评审批工作。三是积极落实“水十条”,市政府常务会先后通过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盘锦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盘锦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盘锦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方案》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将“水十条”列入市政府推动落实四个着力、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城乡一体化改革任务、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中,并制定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各部门责任。

    督查组领队宋平做总结讲话并提出建议,她指出:盘锦市环保工作尽管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省环保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希望你们继续振奋精神,克难攻坚,完成好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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