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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区环保局组织开展“科普课堂—生命之水”活动
发布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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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在全省小学开展“科普课堂—生命之水”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到位。目前,已将省厅邮寄到我局的各种实验用具(教材、试纸等)发放到教育局,按照省厅统一要求中的课件模板进行操作,通过在小学开展青少年环境教育“科普课堂—生命之水”活动,旨在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水科普知识,传播饮水健康及节水爱水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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