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8-10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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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境监察人员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2号、辽环发【2015】3号)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我市的环境管理现状,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执法理念,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
整个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人次,执法车辆755台次,排查企业703家,为509家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这次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6家,其中停产整治29家,限期整改94家,处罚62家,处罚金额880余万元。
为做好环保大检查工作,市环境监察局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全面参与、督察督办,成立了4个指导督察组深入到两县两区和两个经济园区,逐家企业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从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入手,查环保手续、查审批验收文件、查工艺流程、查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查污染物排放情况、查排污费缴纳情况、查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查有关环保设施建设、查危险废物管理等等,并要求监察人员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嘴勤、腿勤,该看的一定要看到,该摸的一定要摸到,该问的一定要问到,该走到的地方一定要走到,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通过这次大检查行动,既锻炼了队伍,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为我市环境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