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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站开展2016年1月份医疗污水监督性监测

    受环境监察局委托,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6年1月19日起对辖区内8家主要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监测任务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中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盘锦市骨科医院、辽河油田总医院、辽河油田妇婴医院、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分院等。监测项目为医疗污水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余氯、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等。市站现场监测监测室于1月19日完成采样及现场监测工作,样品交分析监测室分析,监测数据计划于1月25日前上报综合室,按《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进行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
    通过这次监测查明了我市医疗机构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医疗污水排放情况,为监察局排污费征收提供数据支撑,也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李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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