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649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5年划建,1988年晋升为国家级,是一个以保护丹顶鹤、黑嘴鸥等珍稀水禽及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8万公顷,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28′24.58″-121°58′27.49″,北纬40°45′00″-41°05′54.13″之间,区域湿地由辽河、大辽河、大凌河等诸多河流冲积而成,生态类型以芦苇沼泽、河流水域和浅海滩涂、海域为主。为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保护区内旅游经营活动。2015年,盘锦市委托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并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专家评审。下一步,将按照《规划》完善相关旅游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环评》等审批手续。同时,2015年6月1日,盘锦市大洼县环保局对涉及保护区内核心区芦花滩旅游码头,实验区红海滩风景区停车场、苇海观鹤景区、月牙湾湿地公园、红海滩风景区、2号电瓶车停车场和游船码头等未批先建的违规旅游开发活动进行了整治,对违规旅游项目经营活动进行了封停。

        二是逐步清退重点区域淡水养殖池塘、水田和旱田等生产经营活动。2015年,我市通过国家林业局争取辽河口湿地退耕还湿试点工作,将影响大、合同已经到期的10000亩水田、旱田纳入国家退耕还湿范畴,2016年进行退耕还湿;对合同期内的淡水养殖池塘、水田等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待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并逐步清除。此外,我市通过积极争取已将辽河入海口7000公顷滩涂养殖池塘退养还滩项目列入国家林业局“湿地十三五”规划项目库。目前,已完成鸳鸯沟、三道沟和二界沟海域围海养殖滩涂退养还滩工作,共恢复滩涂面积13000亩,恢复后的湿地的生态功能已经初步显现,已为鹭类、鸥类、鸻鹬类等多种近20000只水鸟提供了适宜的栖息、取食提供环境,湿地功能得到恢复。

        三是清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2015年起,我市对部分油田生产生活设施进行了整改,共生态恢复井场9个、瘦身井场10个、封闭道口5个、清理进井路5.5公里、井站改临时停车场7处。同时,通过地埋方式完成通讯线路改造18公里;改造兴辽路、堤顶路沿线供电线路30公里;改造集输管线16处,15.2公里。下一步,计划到2016年底,关闭油田废弃井、已封的长停井15口,拆除井场10个、道路4.5公里;改造油田电力线路43.96公里(堤顶路和滨海路绕行线路两侧6000伏高压主线路外移50米地上架线,支线全部地埋),改造欢一联、滨海路集输管线22.6公里。

        四是对保护区重点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为减少人为活动影响,提高湿地的生态功能,对自然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保护区东部赵圈河苇场所有路口全部实施半封闭管理,设立大门,专人管护,除苇田生产人员外禁止进入(辽河生态路北门游客可以进出);保护区西部东郭苇场只保留辽河堤顶路北侧、老滨海路和欢三支、景观路4个路口作为保护区出入口,实施半封闭管理,设立门岗,油田、苇场等企业车辆和人员发证通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保护区(红海滩大桥辽河生态路大门和凌河大桥老滨海路大门游客可以进出);其它10个路口全部断开,实行闭管理。(闫素菊)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