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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1、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答: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法定职权,决定或者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在行使职权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目的随意或过度地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甚至违令抗命。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的考虑,违背事实和法律,采用欺骗等手段,该为不为,或者不该为而为之,或者枉法作出处理决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2、公民和组织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之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8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7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公民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国家将给予哪些保护?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80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4、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国家将给予哪些补偿与抚恤?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81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5、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和组织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82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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