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企业名称: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厂界恶臭气体浓度超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
处罚情况:责令立即停止恶臭气体超标排放行为;罚款10万元。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环(辽滨)罚决字201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