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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盘锦辽滨汇洲热力有限公司(辽东湾行政处罚-2013)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473

违法企业名称:盘锦辽滨汇洲热力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130/小时蒸汽锅炉应配套建设的脱硫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三、二十八条。

处罚情况:停止2130/小时蒸汽锅炉使用;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环罚字201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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