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亚林
刘亚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和海洋环境管理、水源地保护、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环境监测、执法、核与辐射、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分管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科、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法规与监测应急科、大洼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联系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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