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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2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1815号)规定,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2168号)资金使用的要求,将4491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盘锦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赵圈河排总水质提升生态恢复工程和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承担单位分别是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赵圈河镇人民政府和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请大洼区、盘山县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及专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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