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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6年第一批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 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2浏览次数:45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经审核,拟将10家企业纳入2026年第一批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现将相关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5日

投诉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投诉电话:19997876017

电子邮箱:532065462@qq.com

 

附件:2026年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