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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河油田曙一区兴隆台油层兴Ⅱ+兴Ⅲ组互层状超稠油重力复合蒸汽驱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曙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次数:29次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辽河油田曙一区兴隆台油层兴Ⅱ+兴Ⅲ组互层状超稠油重力复合蒸汽驱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曙采)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分局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曙一区杜84块南部兴Ⅱ-Ⅲ油层以蒸汽吞吐方式开发,目前已进入蒸汽吞吐后期,吞吐潜力有限,为保持产量规模的稳定,拟对现有57口生产井转蒸汽驱开发。工程内容包括:4口无抽油机生产井需配套抽油机,17口蒸汽驱注气井建设配套地面工程设施,新建注汽管线2450m、4台一分二蒸汽计量装置、9台单井蒸汽计量装置、10座阀门操作平台。项目总投资163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施工时限为6个月。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控制作业面积,加强施工区规划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物料车辆密闭或全覆盖,施工期土方清挖、地表裸露期间定期洒水抑尘,扬尘须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郊区及农村地区颗粒物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站场,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曙四联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废保温材料、废焊条、更换的废U型连接器由施工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分离缓冲罐清理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辽河油田公司环境工程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路线行驶。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对抽油机等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管线敷设路由,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管线全部进行防腐,接缝采用保温条密封。设置管线走向标识、警示牌,对输油、输气管线定期检测,管道设置截断阀。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应针对性完善公司原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三、企业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3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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