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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东方胜华涂料有限公司涂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57次

辽宁东方胜华涂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东方胜华涂料有限公司涂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辽宁东方胜华涂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建设涂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其中涂料年产量1万吨,产品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要求,涂料生产车间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产品区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塑料包装桶年产量200万个,塑料桶生产车间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产品区、一般固废间、危废贮存点等。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双区行审备〔2025〕74号),项目选址符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料车间投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废气,塑料桶生产车间注塑、印刷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项目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苯系物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表1排放限值。

项目液态原料采用泵入投料方式,采用无缝软管连接原料桶与搅拌机,接头处加装密封垫圈。粉状原料采用气动真空上料器,通过负压将物料输送至混合搅拌机,实现投料工序无废气泄露。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桶加盖、封口,存放于封闭的生产车间。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设备废水、检验室清洗废水,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t/d,采用“调节+絮凝沉淀+碳滤+砂滤+MBR膜”处理工艺,废水排放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按“报告表”确定的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助剂类废包装、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墨桶、废催化剂,危险废物暂存于1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密闭包装桶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废包装、废布袋、废标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水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MBR膜、污泥,暂存于10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其中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MBR膜厂家回收再生,污泥送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点、原料区地面做重点防渗,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相关环境监测。

(八)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四、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市生态环境局双台子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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