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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山县东郭街道集中供暖燃气锅炉及管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次数:49次

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盘山县东郭街道集中供暖燃气锅炉及管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拟投资642.15万元在盘锦市盘山县东郭街道苇丰大街北侧建设集中供暖燃气锅炉及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147m2,新建1座锅炉房,建筑面积500m2,建设1台15t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全年供暖季运行)和1台6t常压燃气热水锅炉(仅在寒冬时运行),供回水温度85/60℃,设计压力1.0Mpa。新建DN350一级供热管线60m,与原有供热主管连接;新建DN160中压燃气管线30m,从现状阀门井单独接出至燃气锅炉房,并配套燃气调压设施及管线连接、外电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21m高烟囱DA001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郭街道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且位于封闭锅炉房内,并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经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内储存。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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