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锦鑫佳隆粮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鑫佳隆粮贸易有限公司烘干塔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鑫佳隆粮贸易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盘山县高升街道东莲花村建设烘干塔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新上一套烘干塔生产设备用于粮食烘干,设计烘干湿玉米5万吨/年,主要设备包括烘干塔1个,传送带2套,风机3个,潮粮仓2个,干粮仓2个,新建8吨燃生物质锅炉房一个,建设面积15m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烘干塔为封闭式且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项目采取干粮仓封闭,在装卸区四周设有围挡并及时清扫。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擦拭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降低气体动力噪声;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西侧、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筛选工序会筛选出石子、杂草等杂质,产生的杂质集中装袋收集,潮粮仓内临时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产生地面灰定期清理装袋,潮粮仓内临时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设备收集的灰定期清理装袋,潮粮仓内临时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生物质锅炉灰渣收集后装袋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灰收集后装袋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装袋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废油桶均暂存在厂区危废贮存点内,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