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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加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5-08-13浏览次数:1054

为进一步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预防作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8月8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市局行政审批科传达8月7日省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解读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县区分局围绕推动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流,深刻剖析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全面排查,系统摸清底数。结合海水养殖项目位置、养殖规模、养殖方式、责任主体和前期摸排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逐个梳理环评等级,形成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办理清单。并对照环评审批系统和备案管理系统,逐一排查项目环评审批和备案情况,形成统计台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共享养殖许可、用海许可、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信息,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推动海水养殖企业依法开展养殖活动、依规办理环保手续。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科学制定方案和推进计划,构建长效机制,将海水养殖环评管理要求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海水养殖环评管理从集中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确保环评制度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中持续发挥实效。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责任担当,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刻认识加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和服务发展的关系,推动海水养殖环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机关相关科室及执法队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