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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盘锦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浏览次数:0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采购内容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开展盘锦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对石山水源(市级)、高升水源(市级)和大洼水源(县级)三个水源地进行例行监测和新增指标监测。2025年9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监测数据、专项报告等。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4201号要求,按照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完善体系、确保质量的总体原则,开展盘锦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水质专项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饮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更好地支撑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监管

(二)工作内容

1.本项目包括:对石山水源(市级)、高升水源(市级)和大洼水源(县级)三个水源地进行例行指标和新增指标监测。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93项指标;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未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15项指标;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增测全氟化合物。

2.调查收集高升、石山、大洼水源地基础信息、周边地质特征、产业分布、土地利用状况、历史数据、特征污染状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完成水源监测结果评价,指标检出情况统计,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提出有关问题及相应建议,最后形成专项报告。

1)企业核查为水源地周边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如化工厂、电镀厂、养殖场等)分布,记录企业名称、生产类型、排污口位置及废水 / 废气排放去向,判断是否存在渗漏、偷排等风险。若周边有化工园区或历史遗留污染场地,重点记录土壤污染修复情况。

2)农业与生活污染源调查

统计周边农田种植类型(水稻、蔬菜等)及农药 / 化肥使用量,重点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补充指标中的农药类(如灭草松、草甘膦、乙草胺)使用情况。调查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方式(是否经处理、是否直排)、生活垃圾堆放点位置,判断是否对水源造成面源污染。

3)水文与地质特征关联

结合当地地质勘察报告,记录含水层类型、埋深、渗透系数,排查周边是否存在水井过度开采导致的海水入侵、土壤盐分渗透等问题(关联监测指标中 溶解性总固体“钠”)。

三、最高限价(元)

285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714日至2025726 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72600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572600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常洁

联系电话: 0427-280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