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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第一批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3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对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审核拟将16家企业纳入2025年第一批正面清单,现将相关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自202573日至2025716

    投诉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

    投诉电话:19997876017

    电子邮箱:532065462@qq.com

 

    附件:2025年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