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奇塑胶(辽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功能母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4

巨奇塑胶(辽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巨奇塑胶(辽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功能母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巨奇塑胶(辽宁)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盘锦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5000吨塑料功能母料项目,项目设有一座封闭生产车间,面积为7500m2,建设9塑胶功能母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其中6条生产线为原有搬迁,3条生产线新建,年生产塑料功能母料5000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混合、搅拌工序均在封闭的混料机内进行。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尘罩收集后先经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设备选用低噪、低振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远离厂界,使主要噪声源设备与厂界有足够的距离衰减;加强管理,降低噪声。经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废熔块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车间产生地面灰,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产生测试品废弃物,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项目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废油桶均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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