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全面启动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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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高度重视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3月17日和31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全面部署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紧抓住排污口这一关键节点,严守污水不入河底线,坚决保护流域海域生态环境。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专项行动迅速启动,4月1日至2日各区县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陆续召开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会议,4月3日全面建立排查组织构架,4月4日,22个排查工作组奔赴现场,拉开本次专项行动序幕。
——行业排口行业查,共同协作发挥优势
以市级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和林湿等部门为指导单位,以属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排查主力军,以镇——村基层河长为排查向导,采用行业排污口由行业单位现场分类核查的方式,确保调查工作科学,问题诊断精准。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规范保障有序推进
为现场精准登记排污口信息,排查组根据相关导则科学编制排查登记表和排污口台账模板,由生态环境工作人员担任排查组组长,指导行业单位小组成员规范完成现场登记和备案工作。同时,成立无人机组和现场监测组,确保问题点位排查及监测溯源工作顺利推进。
——科技手段保驾护航,精准锁源科学治污
遵循“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专项行动排查采取“徒步踏勘+科技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排查小组工作人员放弃假期休息,借助无人机航拍、红外设备溯源、监测车水质巡航等技术力量,对全市109条河长制河流及海岸线以下排污口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区域全覆盖、问题无遗漏。
——标本兼治落实机制,定期调度强化复查
采取分类施策,推进问题整改。对河道垃圾等环境卫生问题,立行立改迅速消除水环境隐患。对源头污染或排水设施损坏等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型及所在区域,逐项梳理统计并通报属地政府推动整改。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日调度机制,现场复核并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坚决杜绝水污染问题反弹。
下一步,盘锦市将持续以辽河流域总氮削减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及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以更高标准守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底色,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