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28
- 浏览次数:219
盘环发〔2024〕193号
关于发布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
上一篇:
关于公布举报电话的公告
盘环发〔2024〕193号
关于发布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