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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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完成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完成方案申报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依据“关于再次征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函(环办便函〔2023〕353号)”“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220号)”“关于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3〕430号)”要求开展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为精准识别河湖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科学谋划重点任务,体现项目谋划系统性,计划于2024年开展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完成实施方案申报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参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绩效指标。
2.参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完成盘锦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三、最高限价(元)
6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 系 人:常洁
联系电话:0427-280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