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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36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2〕667号)规定,2023年下达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21万元,210万元用于盘锦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自动监控建设项目、125万元用于国控赵圈河水站河道护坡工程项目、47万元用于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站水损修复补助项目、48万元用于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损修复补助项目、204.4万元用于水源地划分勘界立标项目及石山水源地测绘放样服务项目、31.6万元用于盘锦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第二批)、155万元用于盘锦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项目,共计6个项目,请各县区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及专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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