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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辽宁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及转运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41号)要求,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在盘锦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进行审核。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点建设管理要求,同意在我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66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0427-2807778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附件: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名单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531

 

 

 

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辽宁明和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明哲

    持证单位住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19

    集中贮存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收集废铅蓄电池5000/(HW31含铅废物 900-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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