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5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8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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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124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盘锦天稻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盘锦大米原浆酒”项目 |
盘锦天稻酒业有限公司 |
朝阳市宏泽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4-5-8 |
2 |
大洼区涝区治理工程 |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
辽宁中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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