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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河干流防洪提升涉及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曙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0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干流防洪提升涉及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曙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拟投资690.25万元建设辽河干流防洪提升涉及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曙采部分项目项目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及兴隆台区辽河北岸,主要工程包括对杜田线东坝2条爬堤管线、陆家村12条爬堤管线、S308南坝3条爬堤17条管线进行爬堤改造改造后合并为15条管线通过6个点位爬坝过堤,改造管线路由与已建管道路由相同,总长度为1km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对管线开挖的堆土进行覆盖,通过增设围挡、洒水抑尘等控制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柴油发电机等非道路机械加强监测,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罐车拉运至曙四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气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拆除的废管件、管道焊接废渣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委托资源化回收单位处理。运营期输油、输气管线清管产生的污油进入曙四联合站污油罐设施集中处理;注水管线清管产生的清管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收集点。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一侧设置高6m隔声屏障,工程车辆行驶村庄区域禁止鸣笛,减速限行。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设置管线走向标识、警示牌,对输油、输气管线定期检测,管道设置截断阀。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管线穿越生态红线、湿地等特殊地段,施工前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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