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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网格员职责清单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23

序号

行业部门

级别

行业网格员职责

1

市生态环境局

市级

1、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和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协调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

3、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执法,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补充更新各级网格范围内新发现的、处理完的、已退出的环保清单,提供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复函等依据。

县(区)级

1、具体负责对一级网格安排的具体专项工作全面开展

2、负责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和主要风险源进行预防管控,排查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

3、具体指导下级网格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填报本级网格化环保监管相关信息。

镇(街道)级

1、对分配的具体网格内所有污染源进行排查梳理登记,协助处理信访、水、气和危废等环境事件。

2、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

3、负责联络网格内乡镇(街道)下辖的村(居)负责人,保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加强化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村(企业)级

1、负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源情况调查;       (巡查频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

2、负责现场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辖区环境污染问题,并填写巡查台账和补充污染源信息;

3、处置问题。对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制止,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履行报告制度。对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网格报告;对所在网格处理不了的,向网格化管理平台报告,由市生态监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5、负责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向所在网格或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报告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并将有关情况按原渠道反馈;

6、协助开展执法。协助上级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单位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7、参与应急工作。参与重污染天气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8、参与环保宣传

9、做好其他工作

10、指导频率:根据辖区基础网格员需要对其进行不定期指导。

清单需明确2点内容:1、行业领域网格员对管辖区域巡查频率;2、行业领域网格员对管辖区域基础网格员进行工作指导频率。 电话:1774273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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