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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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加强组织调度
根据应对气候变化职能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开展调度。组织编制2022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其中包括能源活动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农业活动排放、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排放、城市废弃物处理等各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推进碳市场建设
指导全市纳入国家核查范围的24家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报告编制工作。加强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管理,推进4家发电企业报送月度存证,开展月度存证审核, 2023年及时存证率为100%,审核及时率为100%,按期完成第二轮清缴履约工作。
开展碳监测试点
2023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深化开展海洋碳汇监测,总结形成试点示范成果,为降碳减污和国际履约提供支撑。盘锦作为海洋试点城市,选取海洋盐沼碳汇类型,开展碳储量、碳通量监测评估,目前已初步完成深化海洋碳监测评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在推进落实上级任务部署、各种工作相继开展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不忘抓住各种时机,开展全方位、形式多样的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公众对绿色低碳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知,为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盘锦美丽家园凝聚了共识、汇聚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