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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绿色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22

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绿色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盘锦市盘山县吴家镇建设绿色清洗项目建设单位在现有井场用地41-25平台建设绿色清洗车间,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约为400m2,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2.194404北纬41.191608。项目建成后,年清洗防渗布2000张,对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钻井、修井、洗井过程中使用的粘有落地油的可回收利用防渗布进行清洗除油,以达到防渗布重复使用过程中不污染环境的目的,生产区域和道路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收集范围为冷家油田作业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清洗材料存储车间、清洗车间、晾晒车间为内部联通结构,均为封闭厂房,防渗储水池为封闭结构,防渗储水池内废气通过集气管线与废气处理系统相连全部共用一套废气处理系统,设置VOCs负压收集系统风量5000m3/h,收集率90%),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约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用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冲洗废水进入混凝土结构的地下防渗储水池暂存,通过管网排入冷一联进行油水分离、污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油气层,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远离厂界,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音、减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手套、含油废擦布、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渗储水池含油泥沙定期运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防渗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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