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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省)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94

序号

牵头部门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双随机重点企业库和双随机一般企业库共1592家企业,按照比例随机抽取(重点企业100%抽取,一般企业3-5年全覆盖)

日常双随机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每月检查重点企业、一般企业共55家

现场调阅、审查、检验、勘验等(正面清单企业检查方式是非现场检查)

2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企业

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涉及的企业开展专项、信访、应急等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临时计划

现场调阅、审查、检验、勘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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