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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88

    按照2023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区对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排查,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6,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0,纳入省监管清单6

    截至目前,我市组织县区各自辖区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现已完成治理4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0427-2807772

    附件:盘锦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docx



盘锦市生态环境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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