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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11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14日-20231127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807806(环评科)

    通讯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编:1240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北方(盘锦)期货沥青及燃料油智能储运交割一体化项目

辽宁鸿业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14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北方(盘锦)期货沥青及燃料油智能储运交割一体化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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