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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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北方(盘锦)期货沥青及燃料油智能储运交割一体化项目 |
辽宁鸿业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1-1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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