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上岗助力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发布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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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是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必须拿下的关键仗。为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逐步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入选营商环境监督员占比。
2023年7月向全市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特约监督员的公告》,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最终入选的31人中,有企业代表、记者、医生、教师、公司职员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等,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占比55%。
(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上岗后,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等实施监督。专人负责监督员的管理和联络,及时在群里发布讯息,支持配合特约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向其通报履职监督职责有关的文件、简报、信息等资料,听取其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予以答复落实。同时,定期组织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信访处理、重大案件审议以及现场调研等活动。截至目前,邀请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6人次,参与信访复核1人次,现场调研2次;监督员入企宣传3次。
(特约监督员参与现场调研)
2023年9月中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助力规范执法行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议,充分听取各行各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现场解答,积极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解决重点排污企业帮扶问题11项,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9起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11次。
(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