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
- 发布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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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辽环函〔2023〕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协同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和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防治,强化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市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8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尹海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区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首先介绍我市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全省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及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各部门下步工作安排统筹会商,议定具体工作措施及排查方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和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核查养殖排口综合治理情况,完善入海排污口基础信息,核实渔港治污设备建用情况,动态掌握渔港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各类档案备检。进一步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有效削减入海污染物排放,努力推动近岸海域水质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