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全面部署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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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市上半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近期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近年来各类事故教训,敲响环境安全警钟。传达学习了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成员、市执法队书记王洪印详细解读了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压紧压实三年专项行动成果。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全面梳理2020年至2022年三年期间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监管,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开展教育培训、特殊作业管理、企业自查自纠、外委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应急预案实操性、应急物资配备、应急演练等开展检查。三是“一企一档”,抓细抓实。按照排查清单,逐一排查落实,建立台账,发现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涉重大隐患提请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报属地安委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掌握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总体情况。四是细化责任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各单位(部门)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细化隐患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联合专家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跟踪督办。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意识,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李勇同志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项具体举措以及我市100条细化措施,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放在心上”的使命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李勇同志强调,强化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局机关党委、纪委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以党建引领凝聚强大监督合力,严肃问责问效,确保真排查、真整改、真落实、真安全。同时未雨绸缪,早预防、早安排、早部署,防汛备汛,为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营造良好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