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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38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强化治思维,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转化为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61日,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市执法队党支部书记王洪印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宣讲。市执法队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理论指导。

    会议指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在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管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准把握。一是要提升思想政治素养。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立足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二是要提升业务工作能力。要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三是要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要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坚持宽严相济、优化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以此次宣讲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知法守法,发挥好法治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效能,坚定不移地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良性发展,为擦亮“美丽盘锦”的生态底色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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