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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149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拟将3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现将相关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

    投诉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投诉电话:19997876017

    电子邮箱:532065462@qq.com

 

    附件:盘锦市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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