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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1.15”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问题导向,严格措施落实,针对涉危险废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网格化监管机制,逐级压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为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邀请环境和安全领域专家,联合相关县区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等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应急设施及环境隐患自查自纠、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摸清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交办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地督导,督促各县区分局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实施对账销号,闭环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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