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78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3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日-2023315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6693990(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427-2807855

    通讯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1240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

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鸿志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3-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