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8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557112(管理股)
传 真:0427-3552279
通讯地址:盘锦市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12401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生产线及锅炉改造项目 |
盘锦民发饲料厂 |
盘锦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8 |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