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大洼区泽源水库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254

盘锦市大洼区泽源水库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市大洼区泽源水库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泽源水库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养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用海位于盘锦市大洼区蛤蜊岗,用海规模3212.9401hm2(48194.1015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21°53′27.771″,北纬40°37′30.422″。本项目为开放式的底播养殖,无其他水工构筑物设施,养殖过程不投饵,主要养殖种类为文蛤。

    本项目总投资11307.2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例0.88%。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船舶维修保养,使用清洁燃料

    2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运至陆域,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海;生活污水由船舶上的污水储存箱暂存,靠岸后运至蛤蜊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控制作业时间,控制和减少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船舶通过村庄等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机修油收集后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项目采取开放式底播养殖,不可投放任何饵料、肥料和药物底播种苗前对种苗进行严格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投放,避免种苗细菌、药物超标对海域水质和生态产生影响。

    6、加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和《报告表》要求,对海洋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企业采取自主验收,并在环保部门网站备案。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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