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丨盘锦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情况通报(第32期)
发布时间:2022-11-26 操作>>
浏览次数:155次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盘环发〔2022〕37号),进一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监管。
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均由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经转运汇集到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医疗废物处理站,医疗废物经微波消毒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我市建立并完善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市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全市产生医疗废物46.195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1.555吨,已全部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