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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丨盘锦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情况通报(第30期)

发布时间:2022-11-11 浏览次数:114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盘环发202237号),进一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监管。

    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均由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经转运汇集到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医疗废物处理站,医疗废物经微波消毒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我市建立并完善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市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11月4日至11月10日,全市产生医疗废物49.897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0.54吨,已全部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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