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油调和及装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7 浏览次数:470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油调和及装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无需新征土地。建设内容包括变压器油调和、油品装车设施改,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变压器油生产能力由6000 t/a提升到30000 t/a,其他品类润滑油调和装置的产能未变化。

    兴隆台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关于〈变压器油调和及装车改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兴工信备【2021】6号)。该项目选址符合盘锦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变压器油调和搅拌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溶剂罐尾气与调和罐尾气依托润滑油调和装置现有尾气吸收设施“化学吸收+催化氧化”,处理后经原有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改造后增加的废水主要为过滤脱水、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和压缩空气脱水,废水送至北沥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直接排放标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含油废物、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暂存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全厂、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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