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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12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举措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生态环境厅《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双节来临前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月6日,兴隆台执法队主要对盘锦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盘锦北控水务有限公司2家重点污水处理单位开展检查,严格按照“全面检查、严厉查处、确保达标”的总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以查阅台账资料、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污水处理厌氧、缺氧、好氧、压滤、消毒等设施环节能否正常运行三是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标志牌设置情况;四是污泥产生、贮存、处置及去向等有关情况进行检查;五是严格按执法检查程序,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及资料收集工作。

    下一步,兴隆台执法队将狠抓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不定期组织 “回头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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